|标讯|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GC-GCZB-202610109)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3万元,招标人为西 藏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ZGC-GCZB-202610109;
3.项目预算:87.3万元;
4.最高限价:87.3万元;
5.采购需求:畜牧善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及需求明细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采购内容与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畜牧善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4)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藏财采办〔2026〕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拉萨市。
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XZGC-GCZB-202610109;
1.3项目预算:87.3万元:
1.4最高限价:87.3万元;
1.5采购需求:畜牧兽医”双高“专业群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及需求明细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采购内容与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1.6合同屡行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响应人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4)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藏财采办〔2026〕3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要求
3.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2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3.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以上都应附相应身份证)。
4.响应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磋商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3磋商地点:拉萨市。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