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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污水处理厂、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饶阳县污水处理厂、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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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饶阳县污水处理厂、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6-01-2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103330010100
    项目名称:饶阳县污水处理厂、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
    最高限价:5500000
    采购需求:对饶阳县污水处理厂、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1-09至2026-01-15, 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60。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开标解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签证实行网上在线办理。 3、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投标及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前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详见衡水新版开标大厅解密手册-投标人。技术支持电话0318-6991059,400电话:400-998-00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饶阳县人和东路105号
    联系方式:0318-7221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盛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衡水市 桃城区河阳路泰华名邸2号楼1单元806室
    联系方式:0318-6662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学通
    电话:0318-66626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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