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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 项目南充市顺庆区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的招标文件

南充市顺庆区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 项目南充市顺庆区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的招标文件

2026-01-15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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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12,973,8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南充市顺庆区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第一章招标公告3.1.4原内容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现更正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人员配备原内容:一、设计单位:1.设计负责人(4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4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2.建筑专业负责人(3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4、结构专业负责人(1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1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现更正为一、设计单位:1.设计负责人(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4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2.建筑专业负责人(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4、结构专业负责人(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1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三、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件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原内容: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按要求进入规划现场踏勘,对初设图纸进行复核提出对初步设计及现场的优化方案,会同发包人一起达成一致意见并附为合同相关文件。②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成为施工依据。确定后的施工图纸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因工程原因需要变更均需按国家规定变更程序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现更正为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按要求进入规划现场踏勘,对初设图纸进行复核提出对初步设计及现场的优化方案,会同发包人一起达成一致意见并附为合同相关文件。②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成为施工依据。确定后的施工图纸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因工程原因需要变更均需按国家规定变更程序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③建筑垃圾由中标人在施工中作专项垃圾处理方案,费用由发包人支付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原内容: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款支付约定:按月付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款支付额累计达到合同价的80%时应暂停拨付资金,待南充市顺庆区审计机关对项目工程造价作出结算审核认定结论后,除留工程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外,余款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变更导致新增工程不得拨付进度款,待南充市顺庆区审计机关对项目工程造价作出结算审核认定结论后按合同约定支付。(2)设计费支付约定:1.签约款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20%2.完成需送审主体施工图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与认可,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60%3.完成专项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与认可,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4.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的95%5.结算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的5%。若项目分期分批次实施开展工作,按分期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对应的设计费。现更正为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原内容: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款支付约定:按月付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款支付额累计达到合同价的85%时应暂停拨付资金,待南充市顺庆区审计机关对项目工程造价作出结算审核认定结论后,除留工程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外,余款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变更导致新增工程不得拨付进度款,待南充市顺庆区审计机关对项目工程造价作出结算审核认定结论后按合同约定支付。(2)设计费支付约定:1.签约款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20%2.完成需送审主体施工图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与认可,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60%3.完成专项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与认可,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4.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的95%5.结算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的5%。若项目分期分批次实施开展工作,按分期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对应的设计费。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重新上传。

五、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仔细核对,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南充市顺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0115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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