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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项目三次竞价采购公告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项目三次竞价采购公告

2026-01-1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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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国铁集团、省政府全额资本金,现对该采购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

1)对日常涉税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其中包括:每月(季度)纳税申报咨询,指派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络、现场、电话、资料传递等多种方式,提供日常的、全面的财税方面的客询服务;

2)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协助公司对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政策支持;

3)依据企业要求,针对如企业出现问题较多内容或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辅导解读与企业业务相关的税收文件,财税政策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政策,年度内不少于两次;

4)通过财税咨询业务,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运营管理及内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5)对企业发生的特殊重大事项,根据需要前期予以参与,以财税角度对事项提出管理建议,供管理层参考,做到提前统筹规划、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6)对企业采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价,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进行业务指导,从程序、制度、中报等方面予以税务辅导,以合理保证企业合理、合法、合规的享受税收红利;

7)日常业务的税收规划。在企业有合理税收规划空间的情况下,针对日常业务进行合法税收规划,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

8)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咨询及指导。

2.2 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12-0167  

2.3 采购预算:30,000.00元人民币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具有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⑤不得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不得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

7)近三年(20231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需提供服务方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611900时00分至20261270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12709时0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612709时00分至2026127103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30,000.00元人民币;

7.3竞价时间:20261271030分至2026127110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购 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7号

 系 人:冯女士

   话:15945183724

   门: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风控部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7号

 系 人:先生

   话:1854516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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