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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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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政府密集出台多个政策文件,要求成立县域医共体,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附件:《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中指出:鼓励以县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 2021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中指出: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依托县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推动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同质化。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提高利用率,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向上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打通优质医疗资源输送通道。 2023年12月《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根据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2024年10月《云南省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若干措施》指出:到2025年建成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1-16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0871-6868869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经办人: 丁美全
办公电话: 0871-686390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宋兴涛
办公电话: 0871-68691110 移动电话: 1338880559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600017001001
标段名称: 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1-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06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安宁市医共体整体布局,对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综合服务进行采购,通过项目实施,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在现安宁市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建设成果基础上,实施提质增效建设,打造智能化、精准化实验室,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检测能力及物流保障能力,并统筹调度实现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等。包括: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智慧化实验室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试剂、耗材配送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样本冷链物流保障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精准检测平台建设服务、输血科及病理诊断中心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服务。本项目一采三年,项目建设服务费预算金额为190000.00元/年,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约为5000万元/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服务地点:安宁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指定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市禄脿卫生院、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安宁市草铺卫生院、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共10家安宁市医共体成员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承诺函)。
其他: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1年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交。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需提供承诺书。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1-16 10:22:48
2招标公告.doc2026-01-16 1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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