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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2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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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吉林

长春市第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儿D-2607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七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委托经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2.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2.2供应商配备人员至少包含: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证书1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人员有健康证明材料;

2.2.3供应商配备符合食材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2.2.4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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