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武市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F2026ZC-03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万 元,招标人为灵武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武市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 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 优惠扶持政策。)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 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 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
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 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②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 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18时00分到2026年09月14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15时30分
七、其他
请各供应商将报名表(格式自拟)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扫描提交至邮箱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登记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 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