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滤膜、一级反渗透膜、二级反渗透膜集中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6-08-0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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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山东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23,600.2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技术标-售后服务”的评审标准调整为:“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设备维护措施内容全面,设有专职团队满足24小时到厂服务、方案可行性高的,应急组织体系、预警与响应措施、应急程序及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完善的,得7-4分;方案基本完整,但部分细节不足或可行性略低,设有服务人员开展到厂服务、方案基本有保障的,得4-2分。方案简单,细节不足或可行性低,得2-0分。缺少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相关标书内容在售后服务中体现。” 2、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书出现投标人信息或出现可以识别身份信息(如logo、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等)标记,不满足“暗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企业业绩相关要求”中第5条调整为:“以上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名称、业绩要求的产品内容、投标人(或所投膜品牌制造商)名称,验收时间或项目正式运行时间等关键信息。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未能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评标委员会将不认可该业绩。”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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