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SZBS202609002)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732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工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包1;(002)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河南工学院智能财务综合实验室(二期)项目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