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配镜中心便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配镜中心便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HXRD-ZB-2026-06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配镜中心便民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一家具有专业技术实力的公司,配合医院眼科为市民提供优质的配镜便民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配镜中心便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配镜中心便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XRD-ZB-2026-065
2、项目名称: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配镜中心便民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万元/年(预算金额为中标人向医院交纳的场地租赁费,磋商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一家具有专业技术实力的公司,配合医院眼科为市民提供优质的配镜便民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招租总周期三年。每年度期满,单位开展履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履约,如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不再履约。3年期满必须重新公开招租。
必须重新公开招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2供应商为非医疗机构,且与医疗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即为供应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医疗机构存在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供应商利益转移的关系。)
联系人:张工134-3680-4089
邮箱:zbzx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