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C-铜坑-202505003)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31317.82万元,招标人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日选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口09时30分
开标地点:见公告
七、其他
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C-铜坑-20250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 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铜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新建产能规模6000t/d锌铜矿选矿厂,一次设计,分两期建设,建设内容为:主选流程生产车间、配套 生产辅助设施、供矿运输、尾矿排放设施、给排水系统、厂区管网、选厂自动化、办公生活设施、厂区大门及围墙等建构筑物的a.初 步设计(设计建设要综合考虑锡、铅、锑等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及施工图设计:b.土建工程(总图工程、车间厂房及基础设施)按6000t/d 一次性建设,c.设备及安装:除磨矿车间、浮选车间、石灰乳制备车间的设备配置安装按一期3000t/d外,其他生产车间、配套生产 辅助设施等均按照6000t/d生产规模进行建设,d.联合试运转。
2.3项日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317.82万元[其中设计费609.12万元,建安工程费17504.03万元(包含地基处理费用
1415.53万元),设备购置费13078.17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26.50万元]。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8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65日历天,土建安装工程353日历天,生产调试90日历天,土建安装工程施 工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
2.5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强制性规定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相关规范、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 格率100%。
设备质量(品质、功能等):品质不低于列举品牌,功能技术参数不低于设计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标准。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项目设计、项目施工、设备购置、联合试运转。
2.6.1项目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含一、二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
图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设计要综合考虑锡、铅、锑等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并编制相关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2.6.2项目施工范围:完成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矿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的所有项目土建、设备安装、总图运输 (包含三通一平)、供配电、仪表、暖通、给排水、环保、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护等专业的施工,所有车间厂房及基础设施一次性设 计建设。除磨矿车间、浮选车间、石灰乳制备车间的设备配置按3000t/d生产规模建设外,其他生产车间、配套生产辅助设施等均按 照6000t/d生产规模建设。
具体承包内容为:原矿供矿皮带至精矿、尾矿处理系统一系列项目的施工,包括:
(1)主选流程生产车间:细碎车间、筛分车间、抛废车间(含废石堆场)、粉矿仓、磨矿车间、浮选车间、药剂制备车间、药剂自动添加 车间、石灰乳制备车间、产品浓缩过滤车间、尾矿脱水车间。
A、土建工程:所有厂房及土建基础按6000t/d规模建设;
B、设备安装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抛废车间(含废石堆场)、药剂制备车间、药剂自动
添加车
间、精尾矿浓缩过滤车间等按6000t/d规模配置:磨矿车间、浮选车间、石灰乳制备车间按3000t/d规模配置。
(2)配套生产辅助设施包括总图工程、运输道路(道路连接至本区二级路)、自动化操控室、样品制备间(实验化验样品制作后送至厂外实 验化验)、地磅间、10KV配电室、机修车
间、药剂库、派班房、休息室、卫生间、物资仓库、精尾矿事故池、应急物资库、垃圾池、生活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
(3)供矿运输设施:从采矿3#竖井矿仓排矿口开始,供矿胶带送矿至本项目破碎车间;
(4)尾矿排放设施:选厂排出尾矿输送至充填制备站深锥浓缩机(不含深锥)经浓缩后用于井下充填,新建尾矿充填中转站,不能及时充 填的尾矿泵送至充填中转站。
(5)给排水系统:选厂新水由井下涌水提供,选厂排水至大塘,回水从大塘取水,排取水位置根据工艺自定。主要包括高位水池、初期 雨水池、尾矿事故池回水系统、选矿回水泵站、生产水泵站等;
(6)厂区管网:主要包括厂区消防管网、厂区生活给排水管网、厂区通讯、安防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厂区高压线路及室外照明 等:
(7)选厂自动化建设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①选厂DCS系统②自动加药系统③在线
分析系统;④选厂工业视频系统等,最终达到发包人要求文件中的自动化要求;
(8)办公生活设施:办公楼综合考虑采矿、选矿共用。
(9)厂区大门及围墙;
(10)厂区绿化及景观等。
(11)本项目需要对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初步方案为全厂范围铺设HDPE膜+土工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由招
标人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投标人需配合设计、施工,IDPE膜下基层由投标人负责平整压实,费用包含在EPC总包合同价 款内;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如需换土的,换土招标人白行负责。
2.6.3项目设备购置范围本项目一期建设范围的所有选矿设备、管线、供配电、暖通、给排水、电气仪表(含自动化系统)、样品制作及 基础实验的实验化验设备等所有设备、主辅材料的采购。
2.6.4联合试运转范围:完成所有相关设备设施的调试,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指导带负荷联动试车、调试后达到相应产能技术 指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行业(冶金矿山)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的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止)内承担过1项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工业工程项目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 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3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备注:(1)对于从取 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
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
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不能出具至少1个年度财务报表的,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的 月度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人员配备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有矿山或建筑或土建或机电类或项目管理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师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
(2)近十年内管理过(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止)(指:担任过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副经理或项 日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日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少于1项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工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 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 除外)。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
(1)具备矿山相关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近十年内管理过(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止)(指:担任过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作为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1项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
(含2亿元)的工业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5.3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
(1)具有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矿业或建筑或机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近十年内管理过(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止)(指:担任过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副经理或项 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日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少于1项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含2亿元)工业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5.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安全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矿山类或建筑类);
(2)其余2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类型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为金属 非金属矿山或非煤矿山)。
(3)拟投入所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
3.5.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人员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 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同时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不更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 中标后各负责人满足发包人对驻扎施工现场的有关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 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6.2各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见后面附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 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业绩要 求同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逾期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4.4编制投标文件无需使用CA。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