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cx-tj-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2.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十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十四中学,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45号,在校教职工240人,学 生约2400人。本项目是对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进行集中采 购。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做好政 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 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
(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 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注: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6时00分
售价:人民币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联系人:李工 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