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天津商业大学引进校内充电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2026年度】天津商业大学引进校内充电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AN-ZB-202608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商业大学引进校内充电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天津商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商业大学引进校内充电桩服务项目。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及天津市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号召,落实天津市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 求,进一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配套,满足教职工及来访人员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提升校园绿色出行与智慧后勤服务水平,学校规划五处新增空地作为充电桩建设场地。本项 口由学校提供符合建设条件的场地,其中3处场地由中标企业企额投资负责建设与运营维 护,另外2处场地由项目方自行完成建设安装,投标人负责该部分的调试及运维工作;学校 收取电费,
并对项目整体的服务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管,服务期限为5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商业大学引进校内充电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商业大学引进校内充电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充电设施服务、运营等相关内 容。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 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 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情况表原件作为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应声明。
(2)拥有成熟的运营管理平台,且需提供近3年内一个充电桩建设运营案例(含合同及验 收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售 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14时30分
联系人:郑 工
手机:13041152171
E-mail:cghy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