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样河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6-08-1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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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云南
南样河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样河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总安装容量36.456MWp,额定装机容量为30MW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8-12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0691-2145127)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西双版纳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西双版纳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绿能(景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唐工 |
| 办公电话: | 1528826680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雷海生 |
| 经办人: | 杨工 | ||
| 办公电话: | 0871-65323692 | 移动电话: | 13888760107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800202600112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南样河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1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02 09:00 |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室一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13.1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及要求 南样河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含勘察设计及专题专篇服务、光伏场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开关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光伏场区和开关站的建筑工程、35kV集电线路、10kV备用电源(含外供电线路及手续办理)、生态植被恢复、项目协调等。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2.1勘察、设计及其他服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光伏项目各类专题报告编制与报批等工作(含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设计、1:500地形图测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测定界及征转报批、亚洲象及其栖息地影响专题评价九项内容以外的所有专题专篇);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优化、其他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2.2.2设备和材料: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储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消缺等。 2.2.3建筑安装: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及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交接试验、复核性试验、系统调试、涉网试验(按照云南省电网公司要求的全部试验进行)、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达标投产验收,性能质量保证,生产准备相关工作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开展质保范围所需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2.2.4其他:项目征租地协调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配合协助工作等,在原有用地方案变化(或不足)的情况下,投入足够资源重新寻找和排查用地并根据要求进行用地优化布置,不含业主单位按照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业主单独缴纳的行政性费用。 注:送出线路工程及储能工程不在本次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一次设备工作界面以送出工程首基塔隔离开关下口为界,通信以ODF光纤盒尾纤接头为界,送出工程的熔纤工作不在本次总承包工程范围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专业(新能源)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符合承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情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应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 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需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的扫描件(须能证明其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内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名称,须提供公司任命文件证明其是设计负责人或者设计总工程师)。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内不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名称,须提供公司任命文件证明其是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总工程师)。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工程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内不能体现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名称,须提供公司任命文件证明其是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同时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相同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总承包合同(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完工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必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完工证明材料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全容量(或末批)并网意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
| 其他: |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投标截止前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如果模糊不清或没有体现时间,则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3.1.4安全要求:投标人近四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必须提供书面承诺)。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02 09:00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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