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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西安高新区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及餐具洗消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西安高新区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及餐具洗消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1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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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陕西

西安高新区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及餐具洗消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XZB2026-2051)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高新区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及餐具洗消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高新区第七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高新区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及餐具洗消供应服务项目,本项目食材配送内容为未纳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大宗食材采购品目内的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为:蔬菜、水果、豆制品、面条、冻货、干货调料、一次性消耗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及餐具洗消供应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一标段:蔬菜、水果、豆制品、面条、干货调料、一次性消耗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第二标段:冻货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第三标段:餐具洗消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蔬菜、水果、豆制品、面条、干货调料、一次性消耗品采购及配送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审时以开标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标段(冻货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

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审时以开标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审时以开标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8月19日17时00分。

文件售价:人民币现金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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