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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2026-09-08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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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山东

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801037400593100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11-370871-04-01-842959

招标项目名称

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项目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位于高新区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全长683.57m,红线宽度20m,其中车行道宽13m,两侧人行道各宽3 .5m。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等工程。

招标范围

包含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项目规模

本工程为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位于高新区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全长683.57m,红线宽度20m,其中车行道宽13m,两侧人行道各宽3.5m。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103800000.00(元)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5102731.97(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6年9月8日 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JiNing)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nsggzy.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jyxt-jsgc2025.jnzbtb.cn:20000/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名称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招标人地址

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3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李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325564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朱博文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31-88807293

本级行政监督部门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本级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7-6562675

市级行政监督部门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7-3239831

异议提出与答复

异议事项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

答复期限

答复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即时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7-325564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本招标项目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高新计字【20244(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931004

2、工程名称: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济宁高新区棚户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位于高新区溪水路(和顺路-广安路),道路全长683.57m,红线宽度20m,其中车行道宽13m,两侧人行道各宽3.5m。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等工程。投资估算额:510.273197万

5、招标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3栋

(2)联系人:李主任

(3)联系电话:0537-3255640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层

(2)联系人:朱博文

(3)联系电话:0531-8880729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09-08 - 2026-09-30 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JiNi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9-30 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JiNi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537-3255640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JiNi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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