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标采购信息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7×24小时

采购招投标网

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

[采购]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 购招标公告

[采购]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 购招标公告

2026-10-23
城市:福建

[采购]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 购招标公告

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 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 加。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LZB-AX(2026)14号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品目号:1-1

标的名称:日用品保洁用品采购

数量(项):1

采购包预算(元):1200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采购包2:

采购包品目号:2-1

标的名称:食堂易耗品采购

数量(项):1

采购包预算(元):1300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采购包3:

采购包品目号:3-1

标的名称:办公用品采购

数量(项):1

采购包预算(元):2000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评审点具体描述:根据闽财购(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资格条件均可提供承诺函,视同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格式见附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 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8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 间)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8日止。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8:30-12:00,14:30-17:30(节 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溪县。

8.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9.2谈判地点:安溪县。

10.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要求谈判保证金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