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标讯|长春中顺和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 告
2026标讯|长春中顺和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 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顺和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吉林市;
2.3建设规模:预计安装充电桩数量2990台充电桩(160kw快充);
2.4计划工期:2026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3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 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提供上一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 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8:00至16:00,将下列资料(如有二维码清晰可见并可 扫描识别)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
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 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 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文件费50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7日13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