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成都国营锦江机器厂环保设施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CD2026110208)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国营锦江机器厂环保设施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7.7347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国营锦江机器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动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建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日共2个标毁,其中:
一标段环保设施改造工程,主要针对岩喷漆厂房、新喷漆厂房、退漆厂房、旋翼打磨厂房、机体密封厂房5个区域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二标段:附属配套工程,主要针对以P5个区域的电力电缆铺设和箱式变电站建设。
2.3招标范围各标段范围内的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一标段:改造后5栋厂房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及速率需满足以下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涂装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要求》
等。二标段:在开展对5个区域进行电力供应的过程中和完成后,需满足以下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
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5工期:一标段:70个日历天,二标段: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国营锦江机器厂环保设施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一标段: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即不得存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由于施工单位违反于穆顶童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18)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
(19)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
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20)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或空军,若列明处罚生效范围(品种)和禁止期限的,按品种和禁止期限执行)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或空军)的;公告中列明禁止期限的,按禁止期限执行;
3.1.4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以上,/(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职位;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以上,/(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职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商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货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回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汭。(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a.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b.除社保缴费记录外,还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述要求证书复印件。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一标段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及以上的环保类(废气治理)施工项目。
二标段: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工程配套的能源设施新建项目。
注:提供工程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2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