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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6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9#环 保车间(5572t项目厂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6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9#环 保车间(5572t项目厂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11-06
城市:江西

[服务项目]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6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9#环 保车间(5572t项目厂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CY2026-XF-FG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赖州市,信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5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9#环保车间(55721项目厂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94445.42元,招标人为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国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6万吨敏铁硼废料项目98环保车间(5572(项目厂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6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9#环保车间(5572t项目厂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抱条例》《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座;

3.具有雇行合同所必嘉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冻结除外),破产状态;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和施工员)满足投标要求,具备有效证书和社保证明,并通过”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应满足招标人要求;项目负麦人应符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项目负支人执业和承接业务规模等有关规定;

(七)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八)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限制在本地区投标;

(九)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 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所载明的承包工程范围及 许可证书范围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内容,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2.外壕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 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抱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外省来赣投标 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一”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

(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 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轴发送。邮箱报名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将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 发送至代理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向投标人发送收款二维码,投标人发送转账截图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 件及收据,售价:工本费4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鞋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CY2026-XF-FG005

2.项目名称: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处理6万吨钕铁硼度料项目9#环保车间(5572t项目厂房)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白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5.显高限价(含税,税率9%):6094445.42元

6.说明:以上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施工工程量清单进行结算(实际结算依据:当中标金额高于审核金额时以审核金额为准,中 标金颜低于审核金颜时以中标金颜为准;若审计核减率超过10%,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履行期限: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工程,并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便用。

8.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届时请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代表人(需为投标单位建造师)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 件豪份【电子版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I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客应与纸质文件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你+项目

编号,U盘形式(U盘开标结束后归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证 书)、社保近三个月的缴纳清单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出库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时间为 准,逾明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足颜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电汇(银行 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 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后,如中标人未在2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保证金没收并遍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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