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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标讯>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国防教育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关于2026标讯>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国防教育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7-2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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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江西

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国防教育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国防教育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7608万元,招标人为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137608.00万元,本项目金额95137.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319888万元(包含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及室外总体工程,其中室外总体工程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工程等),工程设计费1491.18万元,工程勘测费447.35万元。总用地面积为453494564m2,建设用地面积约130667.32m2,建筑总面积为110215.00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国防教育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金戎砺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国防教育基地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注: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3)勘察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4)设计各专业配套人员(由设计单位拟派):需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专业等各一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5)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6)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注:以上所有拟派人员不得一人多岗。

3.6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总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最多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注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部分、施工部分等)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做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信誉要求:依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按照以下查询路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

路径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承诺书,投标人如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在本地区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限制区域指吉安地区范围内);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9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承诺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的联合体对本

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8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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