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供氧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供氧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G2026-07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供氧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招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3.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供氧系统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供氧系统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 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 留存);
(2)提供(2023-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自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 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说明文件,并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 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 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若为自然人参与磋商,则提供2025年1月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未缴纳税收或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的原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②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 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 格扣除。
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