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标采购信息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7×24小时

采购招投标网

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

<关于2026标讯>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关于2026标讯>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2026-07-26 16:33
2 次浏览
城市:江西

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XSJCZC2026-35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学生用餐,需提供时令蔬菜、干菜、荤菜、调味品等生鲜食材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和县塘洲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5.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属地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出具该证明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拟定承诺函,承诺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作为替代材料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1057-6251

邮箱:hyzbzx66@126.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