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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龙陵法院室外绿化指标补足扩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龙陵法院室外绿化指标补足扩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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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云南

「公告」龙陵法院室外绿化指标补足扩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FGC2026-00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陵法院室外绿化指标补足扩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龙陵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42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陵法院室外绿化指标补足扩容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陵法院室外绿化指标补足扩容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二者之一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度的财 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 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 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 无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在评 标前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 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待)建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5时0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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