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四川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四川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2702
项目名称:2026年四川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2: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3: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4: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5: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应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102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应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2:
(1)1.投标人应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102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应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3:
(1)1.投标人应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102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应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4:
(1)1.投标人应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102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应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5:
(1)1.投标人应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102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应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00026210200082664。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3、本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1:3,240,000.00元 ;采购包2:1,940,000.00元 ;采购包3:1,300,000.00元 ;采购包4:2,110,000.00元 ;采购包5:450,000.00元,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联系方式:028-86261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86266522-638、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静、孙蕾、许雪莹
电话:028-86266522-638、607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