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JH-FW-202609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物复印时负责承印的印刷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质要求拥有相关行业许可证,具备专业的服务能力和技术实力,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 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 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
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 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 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JH-FW-20260901
1.招标条件
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 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名称: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印单位供应商入库项目;
2.3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入库34家单位,完成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
物复印时负责承印的印刷单位;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质要求:拥有相关行业许可证,具备专业的服务能力和技术实力,以及良好的财务 状况。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 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 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
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 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 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5.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
7.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