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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6-09-0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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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江苏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一期)

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E320944000200006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盐行审经审[2026]38号、盐行审经审[2025]46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聚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仁智村境内

2.3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02.37亩,总计穴位数64379(格),配套建设管理房约5474平方米,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占地约54.74亩,总计穴位数11766(格),配套建设管理房约2579.46平方米(其中业务大楼建筑面积约2332.74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47.64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199.08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6496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141.6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是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的相关服务,以及协调设计、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如有)、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7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暂定 200日历天,实际监理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监理期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2.9其他:

2.9.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9.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9.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2.9.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2.9.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 2026  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其他: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合计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监理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招标人抽签方式确定。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6                       

监理方案:24

其他:不良记录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2 分,每高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6

2.2.3(2)

监理方案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5分)

对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不超过20页

5

进度控制方案(5分)

进度控制方案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不超过20页

5

投资控制方案(4分)

投资控制方案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不超过16

4

安全控制方案(4分)

安全控制方案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不超过16

4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不超过16

4

其他(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2分

建议实用,协调分工明确,内容针对性强(如技术建议可落地、组织协调方案清晰),逻辑清晰,制度完善可执行。

不超过12

2

2.2.3

(7)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9  8  20  00 分至2026 10  12  9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10  12  9  0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盐城聚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

国际软件园6号楼B座12楼                         广场A座4楼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0515-81691608                      电话:    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丁明                      

邮编:       224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4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5-6808601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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