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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南华县华欣宾馆改扩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2026年度招标」南华县华欣宾馆改扩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2026-08-26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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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云南

南华县华欣宾馆改扩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INKE-202604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华欣宾馆改扩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施工(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维港科技(楚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南华县华欣宾馆改扩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施工(EPC)

2.2建设地点:龙川镇龙泉社区。

2.3招标规模:15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 消防改造设计;提供图纸审查、消防报审技术配合、现场施工技术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正式移交为止的全部设计配套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装饰拆除、砌筑隔墙、吊顶、墙地面面层、门窗套、防 水工程、装饰给排水、装饰电气、成品安装、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注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范 围及内容。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国家、地方、行业验收规范、标准、规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3)所有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材料均须为合格产品,具备出厂合格证,且应满足设计及招 标人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华欣宾馆改扩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施工(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扫描件,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2 资质要求:

3.2.1 施工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三选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范围须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2025 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3) 15 号) 规定,2023 年以后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4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①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装饰装修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②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提供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④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①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②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单独兼任设计负责人,或单独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3.5 其他要求:

本工程的投标单位所配备主要人员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一方。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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