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北研新材料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北研新材料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研新材料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幕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0-410154-04-01-93564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10-410154-04-01-935642,招标人为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研新材料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幕墙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东六街东、龙湖北巷南,龙源东八街西、龙湖北巷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地块面积53281㎡,总建筑面积约150089.71㎡;1#楼、4#楼幕墙面积约16526㎡;2#楼幕墙面积约27939㎡;3#楼幕墙面积约31030㎡。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清单);
2.5合同估算价:约1.175亿元;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023年5月1日(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023年5月1日(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含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且项目经理姓名需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70%(仅指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其他要求:3.7.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2 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5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6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财务要求材料、信用查询等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4.2费400元/标段,支付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