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 项目编号:CXZB‑2026ZC121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5. 最高限价:260000.00元
6.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项 为满足职工食堂食材需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拟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 260000.00 该预算为费用概算,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和实时单价为准,采购食材数量和品种以实际供应前甲方通知为准,特殊情况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项目信息登记,发送成功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