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科创中心充电桩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科创中心充电桩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YJD20260900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科创中心充电桩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00500.00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100500.00元;施工部分控制价:4700000.00元。,招标人为青岛城旅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即墨区科创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拟依托原规划停车位改造新能源充电车位,建设一座具备50个充电车位服务能力的智慧充电场项目初步规划改造50个充电车位,安装15套180kW双枪充电桩(共计30把充电枪),配建1台环网柜、3台800KVA箱变及停车棚等配套设施。详见设计任务书。2、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3、招标控制价:4800500.00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100500.00元;施工部分控制价:47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科创中心充电桩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科创中心充电桩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老证)或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
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
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1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期内电子注册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
施工单位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必须具有一项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经验(若为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被拒绝或在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费合同额12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
3.2施工: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
工程总承包:单项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6时00分
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