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标讯-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务员补助保险基金存放银行遴选采购项目
2026年标讯-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务员补助保险基金存放银行遴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CR2026-ZC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务员补助保险基金存放银行透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公共资金,招标人为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务员补助保险基金存放银行遵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务员补助保险基金存放银行遵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务员补助保险基金存放银行遴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持有银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同一法人的金融机构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并承诺在成交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11)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