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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标讯-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厅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6年标讯-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厅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6-10-0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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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江苏

2026年标讯-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厅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9ET19E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圩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850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村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厅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厅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县双店镇三铺梁厅村北湖道路硬化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5)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6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本工程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17时4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3552355168

E-mail:zbcgvip9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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