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成品物料智能包装码垛集成系统研发应用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甘肃省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成品物料智能包装码垛集成系统研发应用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成品物料智能包装码垛集成系统研发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浩海煤化成品物料智能包装码垛集成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2.实施地点:浩海煤化化产回收装置二期硫铵成品包装区;
3.项目建设性质: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原有老旧人工设备更新换代+包装工段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升级);
6.供货、安装、调试总工期:合同签订后100天设备生产制造完成到货;到货后15天完成现场安装,5天系统联 动调试培训,5天竣工验收,整体全流程总工期125日历天。
7.质量与安全标准:
(1)设备防爆等级全部达到ExdlIBT4,满足《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2)计量精度≤±0.2%,系统稳定产能≥100包/小时,单袋50kg
(3)全流程设备材质、控制元件、运行性能满足项目实施方案全部技术指标,出厂附带完整防爆合格证、计量
检定报告、设备原厂检测报告;
(4)完工后通过公司内部、安环、设备多部门联合竣工验收,满足危化企业智能制造、职业卫生、环保排放全 部合规要求。8.质保要求:成套设备整机免费质保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元器件,供应商提供7×24小 时远程+现场技术响应服务,终身优惠供应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品物料智能包装码垛集成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001成品物料智能包装码垛集成系统研发应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机构,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第三方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备煤化工/焦化行业硫铵/固体危化粉料智能包装码垛成套集成项目同类业绩不少于2
项,须提供对应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4)人员要求:售后技术人员具备防爆电气作业资质
(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列入陕煤集 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需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8时00分到2026年08月2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