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清远市华侨中学购买体育教学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服务项目」清远市华侨中学购买体育教学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gdh10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华侨中学购买体育教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清远市华侨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华侨中学购买体育教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华侨中学购买体育教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3日17时03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