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2027年度“太平G0”新媒体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服务项目」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2027年度“太平G0”新媒体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BHZB-2026-27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2027年度“太平G0”新媒体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320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 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2027年度“太平G0”新媒体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2027年度“太平G0”新媒体运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2027年度“太平G0”新媒体运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或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参 加采购活动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2)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 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