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工程(EPC)(SZZX-202609GL-545001001)招标公告
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工程(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工程(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9GL-545001001
本项目 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审批[2026]222号、通发改审批[2026]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为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 通山县南林桥镇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工程(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南林桥镇;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含11个子项目,路线全长为13.742公里。其中1.咸九高速与106国道连接线交叉口改造;2.106国道高岭转罗城路口交叉口改造;3.南林新街、老街及部分国道刷黑工程;4.南林老街路面刷黑工程;5.镇政府后门口桥头至石垅一桥沿河道路硬化工程;6.老街菜市场至镇区新区道路硬化及桥梁改建工程;7.老粮管所至沿河大道通道建设工程;8.通山西互通保通路;9.沿河大道连接通山大道公里硬化工程;10.镇北新区主路刷黑工程;11.高岭至大坪村老106国道排水改造工程。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8395364元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工程全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承诺)(4)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6)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7)投标人拟派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须明确牵头单位。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6)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 。
3.4其它:_ 3.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3.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进行设计补偿。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09月09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15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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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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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13号 |
地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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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600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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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唐巍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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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2367016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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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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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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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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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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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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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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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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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沈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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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2365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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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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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43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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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8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1.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项目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
2.评标办法
2.1 本次招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2 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式定标: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