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团泊大道、北华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团泊大道、北华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6-3-32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团泊大道、北华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大湖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团泊大道、北华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团泊大道现有绿化面积约197571平方米, 北华河公园现有绿化面积约32684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团泊大道、北华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团泊大道、北华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
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资金保障 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 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
个月);
(6)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6时00分
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联系人:苏 工
联系电话:135 5299 4266
E-mail:135529942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