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Y‑Z26030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1.23万元,招标人为陈云纪念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修缮对象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陈云故居,总修缮建筑面积约95.88㎡。工程为综合性文物修缮工程,遵循“修旧如旧”核心原则,涵盖建筑室内外整体修缮,包含楼地面、墙面、屋面、外立面、大木结构加固、木门窗修复、木结构油饰重做、更新整治水电管线、优化院落环境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其他资质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首页”—专项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首页”查询);
(2)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1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青浦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七、其他
受陈云纪念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其他资质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首页”—专项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首页”查询);
(2)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供应商采购;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陈云纪念馆陈云故居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JY‑Z260309
3、项目预算:建安费61.23万元
4、项目内容:本项目修缮对象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陈云故居,总修缮建筑面积约95.88㎡。工程为综合性文物修缮工程,遵循“修旧如旧”核心原则,涵盖建筑室内外整体修缮,包含楼地面、墙面、屋面、外立面、大木结构加固、木门窗修复、木结构油饰重做、更新整治水电管线、优化院落环境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
6、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服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516号
8、最高限价:61.2191万元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4、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建筑业行业。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同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文件递交截止/磋商会议的时间: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3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会议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13时30分。
五、文件递交/磋商会议的地点:
1、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2、磋商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3、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