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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24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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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云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LL-20260916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YNLL-202609166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5000.00元。最高限价:112500000元

最高限价:1125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内内镜纯水系统1台、功能磁刺激治疗工作站1台、多系统治疗仪1台、眼

底照相机1台、眼前段照相系统1台、回弹式眼压计1台、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超乳包3个)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成,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前倒推180天内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设备。(注:不含随机耗材、易损配件,设备整机及配套部件均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范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后康复、内镜纯水系统、眼科诊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信誉要求:

(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7供应商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近一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标准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3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

3.3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

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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