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天津地铁4号线客运相关业务2026年至2028年电商平台采购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天津地铁4号线客运相关业务2026年至2028年电商平台采购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ZXYY-CG-26-0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号线客运相关业务2026年至2028年电商平台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致新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商平台供应商负责为天津致新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运营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数码电子设备、办公生活用品、食品饮料、医疗保健、图书文艺、工器具、劳动防护、消防安全、工控配电、仪器仪表、清洁用品、机械配件、暖通照明等工业品在内的天津地铁日常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服务,提供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4号线客运相关业务2026年至2028年电商平台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4号线客运相关业务2026年至2028年电商平台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持证主体与供应商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系说明函)。
(三)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参与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